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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要求入党积极分子2004年度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3-16  
关于举办要求入党积极分子2004年度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决执行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努力为党组织输送合格的新生力量,并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入党以前都必须经过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按照今年的培训计划,定于4月份举办第二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4月12日―4月16日。凡需培训的人员,于4月12日到省级机关党校办理缴费手续,不再另发书面通知(每人缴纳学习资料费200元)。学校地址:省府路29号省轻纺建筑设计院二楼,邮政编码:310007。联系人:杨震、谭斐;电话及传真:87054809。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的党章、学习资料由省级机关党校统发。 三、请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在4月5日以前报厅机关党委,联系人:娄颖;电话:87706227;传真:87706225;电子邮件:louy@zftec.gov.cn地址:杭州市教场路18号607室,邮政编码:310006。 四、今年有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事项只在浙江外经贸公众网上发布通知(http://www.zftec.gov.cn),不再发纸质通知。 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 2004年培训计划安排表 浙江省外经贸厅直属机关党委 2 0 0 4年3月16日 中共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 2004年举办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安排 第一期:3月8日――3月12日 第二期:4月12日――4月16日 第三期:5月24日――5月28日 第四期:6月14日――6月18日 第五期:9月6日――9月10日 第六期:10月25日――10月29日 第七期:11月22日――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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