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进一步
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建设
法治政府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建设“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的要求,现结合目前我厅实际,提出以下若干贯彻意见。
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浙江”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外经贸法制建设,努力探索外经贸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为我省外经贸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第一、不断加强外经贸法制建设。积极参与并加强外经贸地方立法工作,从2008年开始准备,争取每年有一件列入省政府规章立法或调研项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防止和避免行政争议,制定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暂行规定。要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制定厅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第二、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系列要求,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定期评价和清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加快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加大对行政审批、资金分配等项目的公开力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活动。认真实施厅“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大家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要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使“法律进机关”活动成为“五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努力加强机关处室法制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机关处室法制指导员的学习和培训,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五五”普法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第四、积极做好外资、外贸纠纷投诉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省外商投诉协调小组和省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为契机,完善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健全外商投诉网络,建立投诉处理情况通报制度,提高纠纷投诉协调处理的效率。要充分发挥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在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贸易纠纷投诉的处理工作,积极探索解决我省外贸企业被侵权投诉的办法,解决我省企业对外贸易投诉无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依法保护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五、加大对外经贸法律的学习和培训。以外经贸工作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和在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外经贸法律的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外经贸系统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购置必需的法律读本,适当编印相关的学习资料,供大家学习。原则上一年举办二次法制讲座或报告会,还要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等各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满足机关干部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
第六、加强对开展“法治浙江”、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厅“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全面承担起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任务,把本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发挥好厅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厅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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