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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部门规章
发布时间:
2008-03-11
商务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六个部门规章
商务部二〇〇八年第2号令决定,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九日起废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澳门地区开展普通劳务合作管理办法》、《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4个部门规章。宣布《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和《〈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补充规定》2个部门规章失效。请各单位做好部门规章废止和宣布失效期间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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